2007—2009年危机与巴塞尔2.5
2007年夏季始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动荡、并在2008年9月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倒闭后达到顶峰的全球金融危机,除其他诸多方面外,也是巴塞尔框架的失败。按照当时有效的规则报告了宽裕资本比率的银行,不得不由本国政府出手救助。它们在交易账户中遭受的损失远远超过风险价值模型所要求的资本,而其一级资本中包含的混合工具在持续经营状态下被证明无法吸收损失。若干机构以短期批发融资为长期非流动性资产提供资金,而这些融资在数日之内便蒸发殆尽。1
政治层面的回应来自二十国集团(G20),其领导人于2008年11月在华盛顿首次会晤,随后于2009年4月在伦敦、2009年9月在匹兹堡再次会晤。他们呼吁制定更严格的资本标准、采取应对顺周期性的措施、引入一项补充性的非风险加权杠杆计量指标,并制定流动性标准。自1999年起设于国际清算银行(BIS)的金融稳定论坛于2009年4月改组为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并受命协调改革议程。2 巴塞尔委员会成为该议程在银行业领域的主要技术工作平台。
首批修补涉及交易账户和资产证券化。2009年7月,委员会发布了一套修订,后被称为“巴塞尔2.5”。它在普通风险价值要求之外,引入了以重大金融压力时期数据计算的压力风险价值要求。它还针对交易账户中的违约风险和迁移风险引入了新增风险资本要求,并提高了再证券化风险敞口的资本要求。其结果是,大型银行交易业务的资本要求大幅上升。3
这些措施旨在作为过渡。随后,交易账户根本性审查经过数个征求意见阶段,于2016年1月形成了新的市场风险框架,并于2019年1月修订。该框架以预期短缺取代风险价值,收紧了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边界,并使内部模型的批准取决于各个交易台的表现。4 正如本章后续各节所示,其实施成为整个改革方案中延误最严重的部分之一。
注释
- 关于危机前框架的缺陷,参见巴塞尔委员会,Strengthening the Resilience of the Banking Sector(征求意见稿,2009年12月),引言部分,以及金融稳定论坛,Report on Enhancing Market and Institutional Resilience(2008年4月)。有待核实。 ↩
- G20 Leaders' Statement, Pittsburgh Summit(2009年9月24–25日),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部分。有待核实。关于FSB,参见F部分第四章。 ↩
- 巴塞尔委员会,Revisions to the Basel II Market Risk Framework及Enhancements to the Basel II Framework(均为2009年7月),以及Guidelines for Computing Capital for Incremental Risk in the Trading Book(2009年7月)。有待核实。 ↩
- 巴塞尔委员会,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s for Market Risk(2016年1月;2019年1月修订),通称交易账户根本性审查(FRTB)。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