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进程
国际清算银行(BIS)常被称为“中央银行的银行”。在巴塞尔,这一描述只涵盖了中央车站广场那座圆形塔楼及其旁边办公楼内所发生之事的一部分。几十年来,BIS已成为一系列委员会、协会和秘书处的东道机构,它们的工作远远超出了中央银行业务的范围。本部分第一章介绍了BIS本身的创立、法律地位和治理。第二章考察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及其协议。本章转向在巴塞尔开会、工作或设有秘书处的其他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市场委员会、全球金融体系委员会、欧文·费雪中央银行统计委员会、金融稳定研究所以及BIS创新中心。
BIS将这一安排称为“巴塞尔进程”。这一术语指的是BIS支持中央银行与监管当局之间国际合作的方式:为标准制定机构的秘书处提供驻地,为其提供会议设施和行政服务,并为它们之间的信息交流提供渠道。1这一进程建立在贯穿本章的三个特征之上。第一是邻近性:各秘书处位于同一建筑内,共享基础设施,在同一条走廊里相遇。第二是灵活性,因为由BIS接待的各机构具有不同的法律形式、成员构成和治理安排,并不隶属于BIS董事会。第三是由BIS自身的研究、统计和银行业务所产生的范围经济,受接待的机构可以利用这些资源,而无需自行建立。
并非所有受接待的机构与BIS的关系都相同。有些机构,例如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和市场委员会,是向BIS行长全球经济会议报告的中央银行委员会。另一些机构,例如巴塞尔委员会,则向其自身的监督机构报告,就巴塞尔委员会而言,即央行行长和监管机构负责人小组。第三类由依据瑞士法律设立的独立协会组成,它们拥有各自的成员、章程和大会,其中包括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和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ADI)。2这种形式上的多样性是有意为之的。它使每个机构都能根据其议题调整成员构成,同时仍能受益于共同的所在地和共同的技术合作文化。
对巴塞尔而言,巴塞尔进程具有一种容易被忽视的意义。它使这座城市成为讨论和起草众多规则的地方,这些规则规范着全世界的银行、保险公司、支付系统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这些规则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在大多数金融中心由各国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加以实施。一名为法兰克福的银行、苏黎世的保险公司或新加坡的支付服务提供商提供咨询的律师,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就在一个经由巴塞尔形成的框架内工作。以下各节将依次考察其中最重要的机构,然后探讨它们与布雷顿森林机构以及位于马德里的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的工作所引发的正当性问题。
注释
- BIS在其年度报告和网站上使用“Basel Process”(巴塞尔进程)一词,描述其为各国际委员会和协会的秘书处提供驻地并促进它们之间合作的作用。参见BIS, Annual Economic Report(各年),关于BIS活动的章节。有待核实。 ↩
- 关于BIS所接待机构的不同类别(向行长们报告的BIS下设委员会、拥有自身治理结构的委员会,以及秘书处设在BIS的独立协会),参见BIS网站“About BIS – Basel Process”栏目;BIS Annual Economic Report(最新版)。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