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公约》:起源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是当今以巴塞尔之名命名、批准范围最广的环境条约。它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一系列丑闻。随着工业化国家的环境监管日趋严格、危险废物处置成本不断上升,中间商开始将废物运往非洲、加勒比地区和东欧国家,因为那里处置费用低廉、管控薄弱。其中两起案件尤为引人注目。1986年,Khian Sea号货轮载着焚化炉灰离开费城,为寻找卸货地点航行了约两年,最终将部分货物倾倒在海地的一处海滩上,而据后来的证据显示,其余货物被倾入大海。1988年,人们在尼日利亚港口小镇科科发现了数千桶来自意大利的有毒废物,由此引发了尼日利亚与意大利之间的外交危机。1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对此作出回应,召集各方就一项全球性条约展开谈判。在其执行主任 Mostafa Tolba 的领导下,一个工作组于1987年至1989年间起草了公约草案。瑞士政府提出愿意承办外交会议,此后全权代表会议于1989年3月在巴塞尔召开。1989年3月22日,会议通过了该公约;在交存所需数量的批准书之后,公约于1992年5月5日生效。选择巴塞尔,反映了瑞士在环境事务上的外交投入,以及该城市举办国际会议的经验。这一选择也带有几分讽刺意味,因为巴塞尔是大型化工和制药产业的所在地,而1986年11月1日施魏策哈勒(Schweizerhalle)的山度士(Sandoz)仓库火灾使莱茵河一直到荷兰的河段都遭到污染,当时仍是记忆犹新的事件。2
许多读者以为该公约是在巴塞尔管理的。事实并非如此。《巴塞尔公约》秘书处设在日内瓦,是位于沙特莱讷(Châtelaine)的国际环境大楼的一部分,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管理。公约名称仅指其通过地点,这遵循了一种外交惯例,《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和《京都议定书》也都是按这一惯例命名的。这一点值得强调,因为它揭示了“巴塞尔”这一品牌的性质。这座城市把自己的名字借给了一个制度体系,此后便不再在其中承担任何机构性角色。对巴塞尔而言,这个名字的价值在于知名度和关联效应,而实际工作则在别处完成。3
注释
- 关于20世纪80年代的废物贸易丑闻,特别是 Khian Sea 号的航程(1986–1988年)和尼日利亚科科案(1988年),参见 Kummer,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Wastes: The Basel Convention and Related Legal Rules, 1995, 第1章,以及《巴塞尔公约》秘书处发布的历史概述。细节有待核实。 ↩
- 关于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下(执行主任 Mostafa Tolba)进行的《巴塞尔公约》谈判、瑞士承办全权代表会议的提议、1989年3月22日的通过以及1992年5月5日的生效,参见 Kummer,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Wastes, 1995,以及公约文本,1673 UNTS 57。关于1986年11月1日的施魏策哈勒火灾,参见G部分。有待核实。 ↩
- 关于《巴塞尔公约》秘书处设于日内瓦(国际环境大楼,沙特莱讷)并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管理,参见巴塞尔、鹿特丹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秘书处的网站和报告。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