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委员会与《巴塞尔协议》——结论
结语
巴塞尔委员会于1974年起步时,只是一个供监管者交流信息的普通论坛——这些监管者亲眼看到了一家科隆银行的倒闭如何扰乱纽约的支付。在五十年间,它已成为全球银行监管的标准制定者。它通过《协定》(Concordat)弥补了监管空白,于1988年引入了统一的资本标准,于1996年和2004年转向风险敏感型模型,并在2007年至2009年危机之后,围绕资本质量、缓冲、杠杆和流动性重建了框架。2017年的最终定稿试图通过产出下限恢复人们对风险权重的信心。该框架在欧盟(EU)、英国和美国参差不齐的实施情况,显示出一个建立在软法、共识和同行评议之上的制度的局限,而关于加密资产和数字资产以及气候风险的工作则表明,委员会的议程仍在不断扩展。
对瑞士而言,这些标准具有具体的影响。瑞士已全面实施最终的巴塞尔协议III一揽子方案,并为其系统重要性银行增加了自身的要求——而此时,Credit Suisse的倒闭已使人们对现行规则是否充分产生了质疑。下一章将转向瑞士的这一实施情况,以及2023年3月事件之后围绕资本和监管展开的辩论。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