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F:联邦层面的架构
《联邦税收改革与AHV融资法》,德文简称STAF,英文常称TRAF,于2018年9月28日由议会通过。左右两翼的团体都发起了全民公决,其中一些人反对将两个互不相关的议题合并在同一项法案中。2019年5月19日,选民以约66%的赞成票批准了该法。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不过部分州早在2019年就已使其本州实施方案的部分内容生效。1与养老金制度相结合,是决定性的政治创新。公司每获得一瑞士法郎的税收减免,就有大约一瑞士法郎流入老年和遗属保险(AHV),其资金来源包括提高工资缴费、增加联邦缴款,以及将已专门用于人口结构的增值税百分点全部划拨给该保险。
STAF的税收部分自2020年1月1日起废除了各州针对控股公司、住所公司和混合公司的制度。与此同时,联邦税务局撤销了关于委托公司和融资分支机构的联邦做法。作为替代,该法引入了一系列工具,其中大多数对各州而言是可选的或强制性的,可概括如下:2
1.强制性的州级专利盒:专利及类似权利所产生的净利润按降低的水平征税,最高减免幅度为90%,符合条件的份额按修正关联法确定。
2.可选的研发费用额外扣除:针对在瑞士发生的研发支出,可在实际支出基础上额外扣除最多50%,使扣除总额最高可达150%。
3.可选的自筹资金扣除:以对超额股本的名义利息扣除形式实施,仅适用于其首府实际税负达到规定最低水平的州,而这一条件实际上只有苏黎世满足。
4.减免上限:专利盒、研发扣除、名义利息扣除以及对已披露储备的某些折旧所带来的合计减免,不得超过适用这些措施之前应税利润的70%。
5.针对失去特殊地位之公司的过渡规则:包括对五年内实现的隐藏储备单独征税,以及在迁入时对隐藏储备进行免税披露(step-up,计税基础提升)。
6.可选的资本税减免:针对归属于参股、专利和集团内部贷款的股本。
7.提高对个人所持合格参股之股息的征税比例:联邦层面提高至70%,州层面至少50%。
8.限制上市公司免税返还出资储备,详见下文。
9.将各州在直接联邦税中的分成比例由17%提高至21.2%,并对联邦财政平衡制度进行相应调整。
公开辩论中最常被引用的数字,是每年约20亿瑞士法郎的老年和遗属保险缴款。3对各州而言,决定性的数字是其在联邦税中分成比例的提高,这为它们降低本州利润税税率提供了空间。该法并未规定任何州的税率,而是让各州自行决定是否降低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降低其普通税率、引入哪些工具以及如何补偿本州居民。正是这种自由,使各州的实施方案成为改革真正的角力场。
若干新工具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了研发密集型产业。专利盒奖励那些自行开发专利发明或委托瑞士境内他人开发的公司,而这正是巴塞尔制药模式的核心。研发扣除适用于研发人员的人事费用(另加一笔固定附加额)以及部分委托研发费用。针对专利和参股的资本税减免,减轻了集团母公司庞大资产负债表的负担。4因此,这次改革有时被称为一场为制药业而进行的改革。这种说法过于简单,因为废除这些制度影响到了每个州的贸易公司和控股架构。但它确实反映出联邦立法者对将研发活动留在瑞士的重视。
注释
- 2018年9月28日《联邦税收改革与AHV融资法》(AS 2019 2395);2019年5月19日全民投票,以约66.4%的赞成票通过;2020年1月1日生效。待核实。 ↩
- STAF对《联邦州和市镇直接税协调法》(StHG)和《联邦直接税法》(DBG)的修订;系统性概述参见联邦税务局的说明性出版物以及瑞士税务会议关于STAF实施的通函。待核实。 ↩
- 联邦委员会为2019年5月19日投票发布的说明手册;AHV的额外收入估计约为每年20亿瑞士法郎,资金来源为工资缴费提高0.3个百分点、联邦缴款增加以及增值税“人口结构百分点”的划拨。数字待核实。 ↩
- StHG第24a—24b条(专利盒)、第25a条(研发扣除)、第25b条(减免上限)和第29条第3款(资本税减免);另见2019年11月13日《专利及类似权利税收减免条例》(Patentbox-Verordnung,SR 642.142.1)。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