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续权:瑞士为何没有
瑞士与欧盟之间有一项法律差异对艺术品市场尤为重要:艺术家转售权,即droit de suite(追续权)。根据第2001/84/EC号指令,欧盟成员国赋予艺术家及其继承人一项权利:当其作品由艺术品市场专业人士转售时,可按售价的一定比例获得分成,费率按累退比例确定,每笔交易上限为12500欧元。英国于2006年引入该权利,并在脱离欧盟后予以保留。瑞士没有转售权。在著作权改革过程中,曾多次有人提出引入该权利的建议,最近一次是在2020年生效的《瑞士著作权法》(URG)修订期间,但均未在议会获得多数支持。1
转售权的缺失使瑞士在在世艺术家以及去世不满七十年的艺术家作品的转售方面,享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对 Art Basel 而言,其实际意义不宜高估,因为博览会上的许多交易是代理艺术家的画廊进行的一级市场销售,转售权本就不适用于此类销售。不过,就此类艺术家作品的二级市场销售而言,与在巴黎或伦敦出售相比,在巴塞尔出售可节省售价的百分之几。艺术家协会批评转售权的缺失对艺术家不公平,因为艺术家无法分享其作品的增值。这一争论很可能还会继续。2
注释
- 关于2001年9月27日第2001/84/EC号指令规定的转售权(费率及12500欧元上限)、英国于2006年引入该权利(Artist's Resale Right Regulations 2006),以及瑞士著作权法(URG,SR 231.1)中转售权的缺失,包括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的修订期间未获通过的相关提案,参见相关立法及议会资料。有待核实。↩
- 关于在瑞士引入转售权的争论以及艺术家协会(例如 Visarte)的立场,参见《瑞士著作权法》修订的议会资料及各协会的出版物。现状有待核实。↩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