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披露与财务状况报告
多年来,瑞士偿付能力测试(SST)的结果只有监管机构和保险人知晓。公众、保单持有人和投资者看到的是法定账目,以及上市集团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账目。监管机构据以作出评估的经济偿付能力状况,对他们而言始终是不透明的。这一状况随着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关于保险人公开披露的通函而改变:该通函要求保险人自2016财年起每年公布一份《财务状况报告》(Financial Condition Report),首批报告于2017年春季发布。1该报告描述保险人的业务活动、经营成果、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风险状况、市场一致估值以及资本管理。最重要的是,报告披露SST比率,但报告年度的比率须以FINMA的审查为准,因为SST只有在年度账目结账后才提交给监管机构。
SST比率的公布为瑞士保险市场引入了市场约束这一新要素。分析师、评级机构和记者如今可以在共同的基础上比较各保险人的偿付能力,而公司本身也将高比率作为面向经纪人和企业客户营销的论据。近年来,较大集团的典型SST比率远高于150%,而个别寿险公司的比率则随利率和业务构成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2这种披露也说明了将SST与“偿付能力II”进行比较的困难,因为若干集团既报告瑞士集团的SST比率,也报告其欧洲子公司的“偿付能力II”比率。这两个数字是在不同的基础上计算的。
FINMA的干预阈值赋予了SST比率以监管意义。如果比率降至100%以下,保险人必须说明原因并提交恢复资本的计划。若低于更低的阈值,FINMA可以采取侵入性日益增强的措施,包括限制股息分配和新业务,直至最终撤销许可。3这一分级干预阶梯类似于“偿付能力II”下偿付能力资本要求与最低资本要求之间的阶梯。其目的是让监管机构在保单持有人受损之前有时间采取行动,因为在SST中仍高于零的保险人,其资产通常仍超过其最佳估计负债。
注释
- FINMA第2016/2号通函“Disclosure – insurers (public disclosure)”,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首批2016财年《财务状况报告》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日期待核实;披露规则已于2024年部分转入修订后的《FINMA保险监管条例》(AVO-FINMA)。 ↩
- 关于瑞士保险人《财务状况报告》中公布的SST比率区间,参见Baloise、Helvetia、Swiss Life、Zurich、Swiss Re和AXA Switzerland 2017–2025年的报告以及FINMA年度报告。数据待核实。 ↩
- 关于SST下FINMA的干预阈值(历史上分为100%、80%和33%三级)及相应措施,参见FINMA的SST通函以及2024年修订后的《保险监管条例》(AVO)规定。阈值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