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盗版与设计保护
丝带商人的成功取决于他的图案。一种新的设计、一种新的配色或一种新的织法,可能引领一种时尚并带来大量订单。最先将其推向市场的商人可以索取高价。但设计很容易被仿制。竞争者一旦获得一件畅销丝带的样品,就可以在数周之内仿制出来,并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因为他没有承担设计和开发的成本。设计盗版是丝带业长期存在的问题,正如它也是里昂丝绸业乃至整个纺织业的问题一样。
商人们以多种方式保护自己。他们对新设计严格保密,直到准备就绪,然后在多个市场同时推出,以便在竞争者仿制之前从首批销售中获益;他们还频繁更换设计,使仿制品总是落后一季。一些城市和国家为设计提供法律保护:里昂自十八世纪起就有设计登记制度,而若干国家在十九世纪通过了设计法。1
瑞士在保护设计和专利方面起步较晚。十九世纪的瑞士各州没有普遍的专利保护制度,因此瑞士制造商被外国竞争者指责不受限制地仿制外国的发明和设计。《联邦专利法》直到1888年才获通过,此前曾长期遭到从缺乏保护中获益的行业的抵制,其中包括仿制德国染料工艺的巴塞尔化学工业。《联邦工业设计和外观模型法》随后于1900年通过。2如今依赖尽可能强有力的专利保护的巴塞尔化学工业,其早期增长部分得益于瑞士缺乏专利保护——这一讽刺将在G部分加以考察。
注释
- 关于里昂对纺织设计的保护(自1806年起在Conseil des prud'hommes登记)以及十九世纪设计法的发展,参见有关设计保护历史的文献。有待核实。 ↩
- 1888年《联邦专利法》(仅限于可用模型表示的发明,因此直到1907年都排除了化学工艺);1900年《联邦工业设计和外观模型法》。关于化学工业对专利保护的抵制,参见有关瑞士专利法历史的文献。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