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众储蓄的人寿保险
在十九世纪后期和二十世纪初,人寿保险成为广大民众的一种储蓄形式。大众人寿保险,即Volksversicherung,提供保费低廉、按周或按月收取的小额保单,在被保险人死亡时或达到固定年龄时支付一笔适度的资金。在没有公共养老金的情况下,工人、职员和小店主购买此类保单,用以支付丧葬费用、供养遗孀和子女,并为养老而储蓄。1
巴塞尔的人寿保险公司参与了这项业务。在1948年老年和遗属保险推出之前,人寿保险单成为瑞士民众主要的储蓄形式之一。人寿保险公司从数以百万计的小额保单保费中积累的准备金,成为全国最大的资本池之一,投资于债券、抵押贷款和房地产。
大众人寿保险因成本高昂而受到批评——由代理人上门拜访投保人收取小额保费的做法费用昂贵;同时也因投保人无法继续缴纳保费而提前退保时所蒙受的损失而受到批评。这些批评促成了对退保价值和成本的监管,并预示了现代关于人寿保险产品成本和透明度的辩论。保护投保人免受过高成本之害以及免于因提前退保而损失储蓄,至今仍是保险监管的核心关切。2020年修订的《保险合同法》在这方面加强了投保人的知情权。
注释
- 关于十九世纪后期和二十世纪初瑞士的大众人寿保险(Volksversicherung),参见有关瑞士保险史的文献。待核实。↩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