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作为规划工具
长期以来,人寿保险一直是欧洲大陆富裕家族的规划工具。投资连结型人寿保险保单——投保人的保费被投资于由保险公司持有的资产组合——视投保人居住国的法律而定,可在继承规划、资产保护和税收方面带来优势。列支敦士登、卢森堡和瑞士的保险公司已为这一市场开发了产品,通常被称为保险包装或私募人寿保险。这些资产常常由一家瑞士银行作为托管人或资产管理人进行管理。1
使用保险包装需要谨慎。其税务待遇取决于该保单根据投保人居住地法律是否构成人寿保险;例如在德国,这要求具备最低身故保险金,并限制投保人对资产投资的影响。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保单可能被视为透明投资,从而丧失税收优势,并且如果收入未申报,还可能引发税务刑事诉讼。2作者的博士论文研究的是人寿保险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责任,他曾就若干此类结构提供咨询,既见过这一工具的正当用途,也见过其滥用。
注释
- 关于投资连结型人寿保险(fondsgebundene Lebensversicherung,私募人寿保险)作为跨境财富规划工具以及列支敦士登、卢森堡和瑞士保险公司的作用,参见专业文献。待核实。↩
- 关于投资连结型人寿保险保单在德国税法上获得承认的要求(《德国所得税法》(EStG)第20条第1款第6项、最低身故保险金、禁止投保人直接控制投资、“Vermögensverwaltende Versicherungsverträge”、《德国所得税法》第20条第1款第6项第5句),参见德国税法文献。待核实。↩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