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的医疗保险
健康保险是按投保人数计算规模最大的保险险种,适用单独的制度。1996年1月1日生效的《联邦健康保险法》(KVG)规定所有居民必须参加基本健康保险,并要求健康保险公司以非营利方式提供这一保险。1保费按保险公司和地区确定,不考虑健康状况,联邦政府则通过各州为低收入者提供保费补贴。
长期以来,巴塞尔城市州与日内瓦和提契诺一样,属于瑞士健康保险保费最高的州之一。原因包括医院和专科医疗服务高度密集、人口年龄结构以及该州的城市特征。2高昂的保费是州政治中反复出现的议题,并促使巴塞尔城市州开发了自己的保费减免工具。补充健康保险受《保险合同法》管辖,并由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监管,仍属于私营业务,巴塞尔的保险公司也参与其中。
注释
- 参见1994年3月18日《联邦健康保险法》(KVG/LAMal)(SR 832.10,自1996年1月1日起生效)以及2014年9月26日《健康保险监管法》(KVAG)(SR 832.12)。有待核实。 ↩
- 关于各州强制健康保险的平均保费(巴塞尔城市州位居最高之列),参见联邦公共卫生局每年发布的保费公告。排名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