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教会到公法教会
宗教改革在巴塞尔所造就的政教一体延续了将近四个世纪。归正宗教会由市议会管理,其牧师的薪俸由教会与学校基金以及城市的一般收入支付。其财产属于公共财产。其他教派仅在狭窄的范围内受到容忍:天主教礼拜直到十九世纪才获准在城内举行,而犹太社区,正如A部分所示,直到获得解放之后才得以重建。
十九世纪带来了宗教自由以及各教派与国家的分离。1874年的《联邦宪法》在全瑞士范围内保障信仰和礼拜自由,此后各州重新调整了与各教会的关系。在巴塞尔城市州,二十世纪初的一次宪法改革实现了政教分离:福音归正宗教会、罗马天主教会以及后来的基督天主教会被承认为公法上的自治团体,有权向其成员征收教会税。国家退出了对它们的管理。1
巴塞尔城市州如今是瑞士世俗化程度最高的州之一,获承认教会的成员人数已大幅下降。教会税由各教会自行向其成员征收。教会税对公司的意义有限,因为与其他若干州不同,巴塞尔城市州的公司无需缴纳教会税。教会与国家的分离以及不对法人征收教会税,是该州公司税收条件中的一个因素,G部分将对此进行探讨。
巴塞尔教会财产的历史,从中世纪教会的捐赠财产,经1529年的世俗化,到1910年的政教分离,说明了在集体财富管理中公与私、宗教与世俗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市议会在1529年后所管理的捐赠财产,即使在创立它们的机构已经消失之后,仍服务于由其宗教起源所确定的目的。E部分所探讨的巴塞尔现代基金会,延续了这一在法律监督下以专用财富服务于既定目的的传统。
注释
- 关于巴塞尔城市州的政教分离(1910年宪法修正案,1911年生效)以及承认各教会为有权征收教会税的公法团体,参见巴塞尔城市州宪法(2005年3月23日宪法,第126条及以下各条)。日期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