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教到发展合作
瑞士联邦的发展合作自1961年起建立组织,如今由瑞士发展与合作署和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负责实施,它承担了十九世纪传教会所履行的许多职能:教育、医疗、农业、职业培训以及对当地机构的支持。Mission 21和其他教会组织仍是联邦发展合作的合作伙伴,并为其项目获得公共资金。1
从传教到发展合作的转变,反映了欧洲社会的世俗化和殖民时期的终结。发展合作的目的由联合国2015年通过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伙伴国家的优先事项所界定。其方法强调伙伴关系、当地自主权和成果评估。传教时代的家长主义,至少在原则上,已被平等合作的理念所取代。
然而,延续性也显而易见。瑞士的发展合作投资于教育、职业培训和医疗,正如巴塞尔传教会所做的那样;它支持当地企业和市场,正如贸易公司所做的那样;它还力求将经济发展与道德目的相结合。瑞士的职业培训模式将企业学徒制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已通过发展项目输出到发展中国家,令人联想起阿克罗蓬和门格洛尔的传教会作坊。因此,巴塞尔传教会的历史连同其成就与疑问,仍存在于瑞士发展合作的实践之中。
注释
- 关于瑞士的发展合作(1961年起设立的联邦技术合作处;瑞士发展与合作署,SDC;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以及与Mission 21等教会组织的合作,参见SDC的出版物。有待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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