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巴塞尔经济中的家族所有制
Daig所体现的家族所有制传统,至今仍是现代巴塞尔经济的一个特征。最突出的例子是罗氏(Roche):它由丝带商人Hoffmann家族的成员Fritz Hoffmann-La Roche于1896年创立,其表决权股份至今仍由创始人的后裔通过股东池持有过半数。家族对罗氏的控制使公司具有长期导向,其管理者和观察者都认为这是公司成功的原因之一:它能够投资于周期漫长的研究,抵御来自金融市场的短期压力,并在数十年间奉行一贯的战略。1
罗氏资本的双重结构是家族控制的一种工具:一方面是具有表决权的无记名股份,主要由家族股东池持有;另一方面是无表决权的利润分享凭证,即Genussscheine(参与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由国际投资者持有。这种结构使家族能够以占总资本有限比例的股份控制公司,并能够从享有经济权利但没有表决权的投资者那里筹集资本。此类结构受到主张“一股一票”原则的公司治理倡导者的批评,也得到重视家族控制所带来的稳定性的人士的辩护。
家族所有制在瑞士经济中十分普遍。瑞士许多最大的公司由家族或基金会控制,而瑞士中小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的传承是瑞士经济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协助家族安排所有权结构、筹备传承和管理家族治理的顾问——其中包括律师、受托人和私人银行家——构成了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巴塞尔的Daig凭借其数百年传承家族企业的经验,是这一实践的历史典范。
注释
- 关于Hoffmann家族和Oeri家族通过股东池对罗氏的家族控制及其对公司长期战略的意义,参见Roche Holding AG的年度报告以及有关家族企业的文献。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