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风险与新型自保公司
网络风险已成为自保公司增长最快的新业务领域。商业网络保险价格昂贵,其保额相对于大型集团的潜在损失而言很小,而且在一系列重大索赔之后,承保条件已经收紧。2017年6月,名为 NotPetya 的恶意软件发动的攻击使多家跨国集团各自蒙受数亿美元的损失,其中包括一家美国大型制药公司和一家全球食品集团。它们的保险人援引战争除外条款,主张该攻击系由国家实施。新泽西州法院在制药公司一案中驳回了这一主张,而食品集团一案的争议则于2022年和解。1此后,劳合社(Lloyd's)要求其辛迪加在保险单中加入排除国家支持的网络攻击的条款。
对此,各集团的应对方式是将更大比例的网络风险自留于其自保公司,在那里它们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设计承保内容,并逐步积累准备金。自保公司还可以协调购买超出其自留额的商业保险,并收集全集团范围内的事件数据。针对网络风险的资本市场工具也已出现。2023年,首批承保网络风险的巨灾债券完成发行,其中包括由 Beazley 和 Swiss Re 发起的交易,检验了投资者是否愿意接受一种建模尚不成熟的风险。2对于巴塞尔的制药集团而言,其研究数据、生产系统和供应链都依赖数字基础设施,网络风险在其年度报告中位列最高风险之列。
注释
- 关于2017年6月的 NotPetya 攻击以及承保争议案 Merck & Co. v. Ace American Insurance Co.(New Jersey Superior Court, Appellate Division,2023年5月)和 Mondelez International v. Zurich American Insurance Co.(2022年和解),参见法院报告及行业媒体。有待核实。 ↩
- 关于2023年发行的首批网络巨灾债券(其中包括由 Beazley 和 Swiss Re 发起的交易)以及自保公司中网络风险的增长,参见 Artemis 的市场数据、发起人的出版物以及主要自保公司管理人的调查。现状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