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巴塞尔II的批评与顺周期性问题
巴塞尔II自始即受到批评,而随着框架临近实施,批评日益激烈。第一项异议涉及复杂性。2004年的文本及其综合版本长达数百页。一家大型银行在内部评级法(IRB)下须估计和验证的参数数量多达数千个。批评者指出,复杂性有利于有资源建立和维护模型的大型银行,使其相对于采用标准法的较小银行能够降低资本要求。1
第二项异议涉及标准法对外部评级的依赖。评级机构由其所评级证券的发行人付费。尽管存在这种利益冲突,标准法仍赋予其判断以直接的监管效力。2007年的危机揭示了评级机构对结构化产品风险的误判有多么严重,尤其是对以次级抵押贷款为支持的担保债务凭证。它们给出的AAA评级使银行得以按极低的资本要求持有此类工具。2
第三项也是最根本的异议涉及顺周期性。在风险敏感型框架下,借款人的计量违约概率在经济上行期下降,在下行期上升。因此,资本要求在景气时期——银行扩大放贷之时——下降,而在不景气时期——银行需要吸收损失、信贷稀缺之时——上升。在框架最终定稿之前,若干经济学家就警告说,巴塞尔II将放大经济周期。其中包括2001年由一批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有关联的学者提交委员会的一篇知名论文的作者,该论文认为,这些提案很可能使金融体系更加不稳定。3
委员会试图回应这些关切,要求银行使用违约概率的长期平均值和经济下行期的违约损失率估计值,并要求监管机构在第二支柱下考虑周期性影响。这些调整并未消除其内在的动态。另一项弱点在于对交易账户的处理:1996年引入的风险价值模型继续决定着规模庞大且不断增长的复杂信用产品组合的资本。由于这些模型依赖于市场平静时期的短期历史数据,对于价格可能暴跌的工具,它们得出的资本要求极低。4 危机来临时,世界主要银行所持有的资本按巴塞尔II的标准是充足的,按市场的标准却完全不足。
注释
- 参见例如Tarullo (2008),第5章和第6章,关于内部评级法的竞争影响以及框架的复杂性。有待核实。 ↩
- 关于信用评级机构在危机中的作用以及其后减少对评级机械依赖的努力,参见金融稳定理事会(FSB),Principles for Reducing Reliance on CRA Ratings(2010年10月)。有待核实。 ↩
- Danielsson, Embrechts, Goodhart, Keating, Muennich, Renault and Shin, An Academic Response to Basel II (LSE Financial Markets Group, Special Paper No. 130, May 2001)。有待核实。 ↩
- 关于在巴塞尔II框架内缓解顺周期性的尝试,参见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第415段、第434–435段及第468段(经济下行期违约损失率)。段落引用有待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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