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华盛顿与马德里
巴塞尔的各机构并非孤立运作。它们与华盛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之间是一种分工关系。巴塞尔各机构制定标准,而布雷顿森林机构则通过1999年启动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以及《关于遵守标准和守则的报告》(ROSC),评估这些标准在各个国家的实施情况。1瑞士自1992年起成为IMF和世界银行的成员,属于IMF认定其金融部门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法域之一,这意味着它大约每五年须接受一次强制性的金融稳定评估。IMF和世界银行是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成员。IMF还与FSB共同开展早期预警演练,其结果提交给IMF的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2
国际证监会组织占有特殊地位。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于1983年由一个美洲证券监管者协会发展而来,2000年将其秘书处从蒙特利尔迁至马德里。在三大行业标准制定机构中,它是唯一一个秘书处不在巴塞尔的机构。3这种分离反映了证券监管者的不同传统:它们往往是拥有执法权、与中央银行没有联系的独立机构。但这并未妨碍密切合作。IOSCO与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共同起草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IOSCO还与巴塞尔委员会合作制定非集中清算衍生品的保证金要求。三个行业机构曾多年在关于金融集团的联合论坛中开展合作。IOSCO也是FSB的成员,并参加其在巴塞尔举行的全体会议。
除布雷顿森林机构和IOSCO之外,与巴塞尔各机构合作的还有其他机构:负责金融诚信的、设于巴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负责会计准则的伦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及负责税务事务的OECD本身。由此形成的标准制定机构网络构成了有时被称为国际金融架构的体系。其重心位于巴塞尔,因为FSB、巴塞尔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CPMI和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ADI)的秘书处都设在那里。这种集中使巴塞尔在全球金融治理中发挥着同等规模的其他城市都无法企及的作用。日内瓦是联合国和众多国际组织的所在地,而巴塞尔则承载着金融监管的技术机制。
注释
- IMF和世界银行,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1999年启动;IMF,《关于遵守标准和守则的报告》(ROSC)。自2010年起,对于金融部门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法域(包括瑞士),包含金融稳定评估的FSAP已属强制性。有待核实。 ↩
- 关于2009年启动的IMF–FSB联合早期预警演练,参见IMF和FSB的出版物;《FSB章程》第2(1)(i)条。有待核实。 ↩
- 关于IOSCO的历史及其总秘书处迁往马德里,参见IOSCO网站上的“About IOSCO”。日期有待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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