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洗礼派与改革的界限
与苏黎世和伯尔尼一样,巴塞尔的宗教改革也有一个被当局镇压的激进派。再洗礼派拒绝婴儿洗礼,拒绝宣誓、拒绝持械、拒绝担任公职,并力图组建与世俗隔绝的真信徒团体;他们于1520年代中期出现在巴塞尔及其辖区。巴塞尔市议会与苏黎世和伯尔尼的市议会一样,将其视为对市民秩序和宗教秩序的威胁而加以迫害。再洗礼派信徒遭到监禁、驱逐,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被处决。1
对再洗礼派的迫害显示了改革后市民秩序的局限。宗教改革主张共同体有权依据《圣经》改革其宗教,但并未将这一权利赋予共同体内部的个人或群体。由于市民共同体仍然是一个宗教共同体,异议被视为对其统一的威胁。再洗礼派拒绝宣誓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誓言是市民秩序的基础:市民宣誓效忠城市,官员宣誓履行职责,证人宣誓陈述真相,合同当事人宣誓履行合同。拒绝宣誓的人便将自己置于法律秩序之外。
在现代法律中,誓言已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其意义,但法律和金融秩序的参与者必须接受其义务这一原则依然存在。金融中心有赖于合同的可执行性、声明的真实性以及管理人员的问责。客户在开立银行账户时签署的、确认受益所有人身份或其资产税务合规的声明,就是誓言在现代的对应物。虚假声明可能构成刑事犯罪。2
注释
- 关于1520年代和1530年代巴塞尔及其辖区的再洗礼派(Täufer)及其所受的迫害,参见《瑞士历史辞典》(HLS),词条“Täufer”。有待核实。 ↩
- 关于依据《瑞士银行尽职调查行为协议》(CDB)所作的受益所有人声明(A表)以及虚假声明的刑事责任(例如伪造文件,《瑞士刑法典》第251条),参见E部分。有待核实。 ↩
仅供一般参考。本文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咨询,亦不建立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委托关系。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状况。